使用条款
镇江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若您欲访问和使用研究院网(www.cnznzz.com),接受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您应当仔细阅读本守则的全部内容,尤其是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加粗部分的文字,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守则及/或本公司随时对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您可以放弃注册、停止使用或主动取消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一旦您在用户注册页面勾选“创建网站账号的同时,我同意:《研究院用户守则》”后,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守则的全部内容,包括接受本公司对本守则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本守则即在您与本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研究院总则
1.1 研究院网www.cnznzz.com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所有的资料和图象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所有的资料、图象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本网站(www.cnznzz.com)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均属于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 未经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或通过非常规方式影响研究院的正常服务,任何人不得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研究院数据。否则,研究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 用户在使用研究院的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用户守则,并同意遵守本用户守则及所有研究院规则后方可成为研究院用户(下称“用户”),一旦用户注册成功,用户应当受本用户守则及所有研究院规则的约束,包括研究院对本守则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未同意本用户守则内容的网站访问者,无法在研究院网发布任何内容,仅能使用浏览功能。
1.3 本用户守则、研究院规则可由研究院随时更新,用户在使用研究院产品时应当及时关注,并关注研究院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用户同意研究院不承担向用户个人单独送达通知之义务。研究院更新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用户守则及研究院规则的一部分。用户有权在不同意研究院更新内容或其他需要终止账户的情形下依照研究院的规定注销账号。
2. 研究院服务内容
2.1 研究院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词条、博客、群组、新百科、社区、问答、论坛等。
2.2 研究院享有自主调整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之权利,用户同意研究院不承担向用户个人单独送达通知之义务用户应当自行关注研究院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等。
2.3 研究院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通讯费等)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3. 研究院用户注册须知
3.1 网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注册成为研究院网用户(即研究院用户或会员):
-经 研究院用户系统(或会员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
-经 研究院批准的“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的用户
成为研究院用户或会员即获得研究院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相应权限;研究院网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进行变更。当您注册成为研究院用户并进行接受网站的服务时,服务器会自动接收、验证、并记录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手机号码、IP地址、服务访问异常信息、以及部分设备信息等,以保障您在使用研究院服务时账户的安全。您使用研究院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研究院可以按照相关的隐私权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2 用户帐号注册基本要求
-使用 研究院会员系统注册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10个字符(5个汉字)或最少不低于4个字符进行注册,否则将不予注册。
-使用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 10个字符(5个汉字)注册,否则研究院有权只截取前10个字符(5个汉字)予以显示用户帐号(若该用户帐号与研究院现有用户帐号重名,系统将随机添加一个字符以示区别),否则将不予注册。
3.3 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研究院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用户因账号不符合以下要求而引发的相关问题,研究院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不得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不得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不得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种族或宗教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不得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帐号
3.4 如发现用户的头像、简介等个人信息中包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研究院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
3.5 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归研究院,用户仅享有使用权。未经研究院网许可,任何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研究院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研究院账号,用户应对被授权人在该帐户下发生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6个月未使用的用户帐号,研究院有权收回用户帐号,您将不能再通过该帐号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使用相关服务。如该帐户有关联的用户积分,研究院会在合理范围内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研究院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
3.6 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研究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研究院。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研究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7 网站访问者必须经注册成为用户,才有资格在研究院发表博客,建立自己感兴趣的群组,或者在群组上发帖参与主题话题的讨论,并获得相应的用户积分。
3.8 用户积分与用户权益相关联,它可以作为会员权益回报的主要依据之初步证据。为了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研究院要求所有用户在注册账户时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及个人资料,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应及时更新;因用户采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或不及时更新信息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积分兑换问题等)均由用户自己承担。
3.9 研究院严格实行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账号原则,对于违反本用户守则的用户,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本人自己承担。
3.10 用户发布到研究院的所有博客有“原创”和“拷贝”二种方式,由用户本着诚实自律的原则自行申报,并按申报方式的不同获得相应的积分。依照尊重知识尊重原创的精神,研究院对博客申报方式采取自报、抽查和举报查证并行的审核办法进行管理。若用户在发布某博客时自报为原创,但在抽查或被举报该博客为非原创时,经查证核实后,研究院有权对该会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取消该会员的不当积分所得并反扣对等的会员积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加包括冻结所有已得积分、冻结账号、注销账号等处罚;由于用户或会员的原因造成侵权、违法或犯罪,用户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3.11 研究院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同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务或者共同向您展示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在信息为该项产品/服务所必须的情况下,您同意研究院可与其分享必要的信息。并且,研究院会要求其确保数据安全并且禁止用于任何其他用途。除此之外, 研究院承诺不向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信息并根据相关的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信息。您保证在您使用研究院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研究院可以据此处理用户信息。
3.12 用户或会员发布到研究院的博客以及在群组板块上发帖参与主题话题的讨论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其观点及论述不得含有任何涉及攻击国家、政党、宗教、种族,文化差异歧视,违反社会道德和文明规范等的内容。对于发布内容过分偏执,无端攻击研究院,影响研究院发展的,或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博客,研究院有权立刻查封该账号并删除相关内容。
研究院使用规则
根据国家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的要求,结合研究院在中国的地域性特点,特编制研究院使用规则(安全发文须知),望研究院用户参照执行。
4.1 用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4.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研究院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研究院有权单方面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违反中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研究院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 研究院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或会员应全额补偿研究院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或仲裁有关费用、律师费、通讯费、交通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研究院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研究院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研究院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研究院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以下任何规定,研究院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上传、发布或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用户守则、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不得利用 研究院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不得利用 研究院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研究院的行为
4.6 用户发表的博文内容经过平台审核后方可发布。
4.7 研究院是由网民建设,网民管理,网民分享其财富的知识型网站。根据上述原则,凡违反研究院观点中立的原则,有偏执观点,影响研究院发展的,对研究院发展不利,具有煽动仇恨、歧视性的博客,研究院一律不予接受,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5. 隐私保护
5.1 研究院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研究院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为维护 研究院的合法权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
-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5.2 研究院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研究院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研究院在与第三方合作过程中有权使用用户的注册资料。
5.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研究院有权对全网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数据库进行合理的利用。
6. 版权声明及法律责任
6.1 用户发表并将其上传到本网站的任何内容,视为同意 研究院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此内容无偿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除上述外,用户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版权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6.2 研究院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研究院享有,未经研究院书面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6.3 用户从研究院的服务中获得的信息,未经研究院许可,不得恶意复制或转载,涉及作品版权相关事宜的按研究院的通知、公告或声明等办理;如研究院的通知、公告或声明等未规定的,按中国版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6.4 使用 研究院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研究院网(www.cnznzz.com)"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研究院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5 研究院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使用权和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作者在研究院上注册并发布内容时视为同意本条款。
6.6 研究院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研究院无关,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7 恶意转载研究院内容的,研究院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7. 研究院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 研究院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研究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基于网络服务的特性,研究院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7.3 研究院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研究院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研究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研究院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研究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对于研究院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研究院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研究院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研究院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研究院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6 研究院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 研究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 附则
8.1 本用户守则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双方就本守则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如本用户守则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用户守则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4 本用户守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广州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